摘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5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36万元利息。至此,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剩余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7月18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文一科技于2024年7月18日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通知,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陵中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于2024年7月10日、7月18日向华翔资管分别支付了100万元、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400万元,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5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36万元利息。至此,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剩余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
公司及华翔资管将积极督促上海率丰认真履约,按约计算剩余利息并尽快还息。
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力,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文一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0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文一科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