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回复《股东质询请求函》,已被罚正面临股民索赔

摘要: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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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9月5日,*ST鹏博发布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回复的公告。

*ST鹏博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425号),就2013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将应归属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安排划转给其实际控制的深圳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投服中心认为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偿债能力问题存在不确定性。另因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5.2亿和11.2亿2笔担保,实际控制人杨学平直接安排行政人员盖章,没有履行公司审批流程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违规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函》等文件,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担保已被债权人提起诉讼。

7月31日,公司披露原告已对前述担保案件撤诉,公司无法核实是否还存在其他担保协议,对是否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情况,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提出问题。

对于“公司披露已暂停发放实际控制人的薪酬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请说明你公司采取前述措施的进展情况”问题,*ST鹏博回复称,公司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暂停发放实际控制人的薪酬;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要求提出解决措施;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要求实际控制人限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若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的偿还,公司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就违规担保事宜,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尽快解除担保合同,若违规担保的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导致公司产生损失,公司将通过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偿、提起司法诉讼等形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财务总监及监事会成员负责后续跟进追偿事宜。

公司在独立董事的督促下制定合理的清欠计划,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限期解决,并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清欠计划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发函催促、扣留相关人员除保障其必要生活支出外的相关工资及资金收入,必要时采取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进行追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十分重视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程,三位独立董事近两个月内多次就此事项赴公司现场履职,召开了两次现场调研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表示严重关切,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讨资金占用款项,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相关风险,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风险状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鹏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也被罚。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鹏博参与招投标项目4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