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股价下跌15.31%,已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摘要: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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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上交所2024年11月18日交易公开信息显示,晶华微因属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而登上龙虎榜。晶华微当日报收25元,涨跌幅为-15.31%,换手率17.54%,振幅7.66%,成交额1.3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晶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晶华微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持有晶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发现,10月21日,晶华微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晶华微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天眼查显示,晶华微共对外投资了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