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董事会通过两项议案, 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摘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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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19日,普利制药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普利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2日,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普利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一、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普利制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普利制药参与招投标项目256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02条,专利信息1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