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兴虎、吴宪彬将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19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97%、1.84%,上述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11月20日,*ST贤丰发布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ST贤丰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持有的公司5400万股股票在京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其中2900万股已经有竞拍结果。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19破1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4)粤19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2023)粤19破1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确认贤丰集团名下证券账户1000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朱兴虎所有;二、确认贤丰集团名下证券账户1000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彬所有。”
(2024)粤19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确认广东贤丰名下证券账户900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彬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ST贤丰称,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后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2亿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78%,本次被拍卖的29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1%,本次被拍卖股份完成过户不影响公司控制权。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朱兴虎、吴宪彬将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19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97%、1.84%,上述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9月20日,*ST贤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26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9月6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20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9月21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ST贤丰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贤丰参与招投标项目1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