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董事会审议通过十五项议案,公司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摘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十五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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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20日,日海智能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3月20日,日海智能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5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薛健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波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十五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月3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2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合公司存在自查自纠、配合调查等情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日海智能成立于2003年,上海锡玉翔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AI财评
日海智能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被深圳证监局处以警告及150万元罚款,这一事件凸显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不足。从财经视角来看,此类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市场信誉,也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进而对股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公司面临的高额诉讼和仲裁案件,反映出其经营风险较高,可能对财务状况造成压力。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和财务健康状况,以及公司如何采取措施改善内部控制和合规性,以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同时,受损投资者应积极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