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投诉海尔消费金融了,看着真心疼......

摘要:家电巨头海尔旗下的海尔消费金融,又上新闻了。

家电巨头海尔旗下的海尔消费金融,又上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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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赣商》杂志旗下洞见财经报道,近日,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有用户投诉称,求职时在培训机构的诱导下,提交了海尔消费金融培训贷款的申请资料。

该用户发现被诱导签署培训贷合同后,多次向海尔消费金融申请取消贷款,终止放款,但该诉求并未被海尔消费金融理会,贷款最终依旧发放。而该用户并未在该培训机构上过课。

在发现自己遇到了“培训贷”后,该用户三次联系海尔消费金融的客服进行反馈,说明情况。得到的回复是需要消费者自行与培训机构协商,并表示平台会自动放款到培训机构。

目前此次课程用户并未聆听,培训机构对于用户退贷退款的申请也不予处理。2天后,用户收到短信通知,显示该笔贷款已下发。

类似的案例不止一起。

多名用户投诉称,在求职过程中被诱导申请培训贷款,放款方为海尔消费金融。

从投诉信息来看,用户在受骗下载、注册海尔消费金融APP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且贷款无法取消,并直接进入商家“口袋”。

除了强行发放贷款外,还有用户反馈海尔消费金融年化利率偏高。

有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发起投诉,表示自己于2019年12月以及2020年2月,在海尔消费金融上进行了两笔贷款交易,而后发现两笔贷款合同年化利率均为36%。

值得一提的是,该用户多次致电海尔消费金融客服,得到的解释是“正常年化利率”,且年化36%的利率在各地的金融管理部门做了备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36%的年化利率,基本算是高利贷了,而且法院也不支持。

黑猫投诉平台信息显示,截至2月24日,海尔消费金融投诉量已达2343起,近三十天投诉量就达118起,其中多起投诉提及被诱导签署海尔消费金融提供的培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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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经营是检验一家消费金融机构的首要标准,而海尔消费金融似乎却在边缘游走。

除了上述被爆料的强行发放贷款外,海尔消费金融还曾因首付贷、教育和医美分期贷暴雷等问题上过新闻。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称,海尔消费金融与渠道商合作的“首付贷”产品,以家庭消费分期的形式呈现,并与用户在合同中约定贷款仅用于购买家电、家具、家庭装修等。

目前,海尔消费金融已经关停“首付贷”产品,去年10月份左右解除了与渠道商和地产商的合作。

不过,海尔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在回复《国际金融报》时称:“我司长期以来一直合法经营,未发放过首付贷或者包装发放首付贷,未设立过相关组织架构,当然不存在所谓解散,未曾有第三方代理商,也不存在解除合作(的情况)。”

注意,海尔消费金融官方人士否认了首付贷存在过。但事实真是如此么,或者说《国际金融报》报道是假的么?

事实会说话。

202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曾向用户发放过买房首付款。

庭审显示,被告蓝××称,其支付的首付款均来自贷款,其中8.2万元来自海尔消费金融贷款。经一审法院向银行核实,被告蓝××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于2016年12月19日有一笔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跨行汇款82000元至其账户,后于当日通过POS交易消费了该笔款项,该笔交易资金结算至万国公司账户内。

一审法院在判决文书称,“本院认为,在本案一、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对涉案82000元海尔贷款用于支付涉案部分首付房款均无异议。”

显然,海尔消费金融官方人士所谓“未发放过首付贷或者包装发放首付贷”的说法,属于此地无银三百两,与事实不符。

此外,过去几年海尔消费金融在教育分期、医美分期业务上发展很快,这也导致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时有发生。

2020年,海尔消费金融合作的学霸君以及平安好学的教育分期突然暴雷,大量家长向海尔消费金融申请了教育分期贷款,但在学霸君资金断裂、退费无果的情况下,海尔消费金融仍然要求家长继续偿还贷款。

2021年10月,广西广播电视台《法治最前线》报道称,海尔消费金融与广西容颜医疗美容合作,消费者向海尔消费金融申请医美贷款后,拿到资金的广西容颜医疗美容却跑路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海尔消费金融不仅将消费者贷款受托支付至私人账户协助商户偷逃税;更将部分资金支付至给与服务商户无关联的公司,严重违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不仅如此,有资料显示称海尔消费金融通过给米金服、丽人等平台开展医美业务,目前月放款额接近2个亿,是单体参与医美贷市场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此前海尔消费金融还计划发力医美自营业务,曾在北方城市试点。

合规经营上松懈,还让海尔消费金融成为了行业的“诉讼王”。

《时代周报》根据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平台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涉诉量排在第一位的海尔消费金融,裁判文书数量分别为26513件,不仅远超同业平均水平,更是第二、第三两家裁判文书数量,“诉讼王”称号也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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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由海尔集团、海尔财务公司、红星美凯龙、绿城电商、中国有赞五家大型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是我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后,第一家经银保监会批准开业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

作为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资源,海尔消费金融的业务涉及家居、家电、教育、医美、数码、装修、保险、出行多个领域,旗下共有“海尔消费金融”、“够花”两款APP。

而海尔消费金融频频在合规性经营上栽跟头,既是业务风控问题,也是自律意识不足的体现。

去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未落实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自律管理要求的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海尔消费金融旗下的两个贷款类APP海尔消费金融和够花赫然在列。

消费金融业务,本质上就是一门基于信任的生意。但就当下而言,海尔消费金融对“信任”二字的重视程度,似乎还远远不够。

内容来源: 花椒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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