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商网MS
撰文:曾茜
6月8日,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注意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了11则行政处罚信息,一共涉及11家公司。其中,保险公司有4家,银行7家。
序号
公司名称
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行政处罚决定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公司
内部员工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江建警告。
2
宁波银行温州分行
未按项目建设进度发放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款人民币95万元
3
泰隆银行温州分行
存款业务内控管理不审慎
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4
招商银行温州分行
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保管借款人已签字但关键要素空白的文书
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
5
平阳浦发村镇银行
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或期货投资账户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6
苍南农商银行
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或期货投资账户;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
处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二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三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胡建文对上述违法行为一、二、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陈伟对上述违法行为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徐剑峰对上述违法行为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对平安人寿温州中支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胡建文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黄陈伟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徐剑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话销售中心
一是欺骗投保人;二是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杨麒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对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杨麒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9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陈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对众诚保险温州中支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陈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10
永嘉农商银行
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月末存贷款“冲时点”
处罚款人民币95万元
11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
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参与虚构信贷材料骗取贷款。郭荣卫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对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郭荣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平安人寿领两张罚单
引人注意的是,2022年5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行政许可信息,杨峥获批担任平安人寿董事长。新接手平安人寿董事长之职,就接到这样的行政处罚,不知作何感想。
资料显示,1994年加入平安后,杨铮曾先后担任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平安银行东区副总经理、平安好车董事长兼CEO、平安产险总经理,平安健康险董事长兼CEO等管理职务。2020年12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CEO。
对此,平安人寿曾表示,杨铮对寿险产品、渠道、运营等具有深入的理解,此次出任公司董事长,将加强平安人寿的班子建设,进一步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及各项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将更加完善公司组织管理架构,优化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为寿险改革提供强大的动能。
据上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杨麒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对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杨麒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二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三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胡建文对上述违法行为一、二、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陈伟对上述违法行为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徐剑峰对上述违法行为三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平安人寿温州中支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胡建文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黄陈伟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徐剑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
另据了解,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系平安集团下辖寿险公司的二级机构,因温州当地的市场潜力和经济实力,温州分公司系独立的省级机构,成立于1998年6月12日。企查查显示,平安人寿温州分公司共涉及45起司法案件。其中,作为被告的有42起,作为原告的有2起,其他1起。
保险销售减员不少
从上述处罚来看,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是日趋规范。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对保险销售人员,从分级标准、考核评价机制、授权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个方面,细化和落实其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的相关工作。
其实,2022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新版《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整治保险销售乱象,随着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的不断推进,保险代理人规模也开始回落。
2021年末,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641.9万人,较2020年末大幅减少200.9万人。据统计,五大上市险企,截至2021年末,中国人寿个险销售人力同比下降超四成至 82万人;人保寿险“大个险”营销员更是由2020年末的41.42万人降为18.59万人;新华保险个险营销员同比下降35.8%至38.9万人,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月均代理人则分别下降24.5%和29.9%。
当然,保费收入增长面临困局。2021年,在疫情和车险综改的情况下,2021年保费收入达到了44900亿元,相较于2020年下降357亿元。
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保险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期间,寿险保费收入上升势头明显,2018年至2021年期间,寿险保费收入先降后升,波动平缓。寿险保费收入增速起伏较大,2018年受政策文件影响,寿险保费收入增速首度为负,2021年受代理人数量下滑等影响,寿险保费收入增速再次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