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勾结外贼!恒丰银行损失6亿票款 追索7年终审判决这样说……

摘要: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恒丰银行的上诉,一起纠缠7年、涉案规模达6亿元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终于落定。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恒丰银行的上诉,一起纠缠7年、涉案规模达6亿元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终于落定。

与近年来银行业多起票据纠纷案类似,这起巨额票据纠纷同样由“萝卜章”引起。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助理鲁占东勾结犯罪分子,伪造贵州凯里农商行(下称“凯里农商行”)印章,导致了两家银行之间的巨额票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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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七年,此案经过三次审理,最终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败诉收场,损失票款高达6亿元。

放款7亿元只收回1亿元

这起纠纷始于七年前。

2015年6月11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两份《票据代理转贴现协议》,约定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为凯里农商行代理票面金额总计7亿元的转贴现业务。协议签订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办理转贴现并向凯里农商行支付了转贴现款,凯里农商行将加盖“凯里农村商业银行汇票专用章”的票据背书给恒丰银行南通分行。随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后手银行。

然而,票据到期后,7亿元票面金额只收回1亿元。在出票人无力支付余款的情况下,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受到后手银行的追索,于2015年12月向权利人清偿了未能收回的票款6亿元。

在履行了垫款义务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起诉凯里农商行,并行使再追索权,要求作为前手银行的凯里农商行向该行偿付6亿元汇票款并赔偿损失。

双方对簿公堂后,凯里农商行表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提供票据上的印章与其在银监会等机构备案的印章不一致,其与恒丰银行不存在票据转贴现业务关系。

双方举证后,江苏高院于2017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凯里农商行败诉,被判决向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赔偿6亿元的票款及相应利息。凯里农商行不服,随后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8年11月作出裁定,一审判决对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撤销江苏高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银行内鬼勾结犯罪分子伪造印章

重审后,案件剧情出现重大反转——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与凯里农商行根本不存在代理转贴现的合同关系。

经司法鉴定,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代理转贴现合同》和汇票上加盖的凯里农商行公章、票据专用章、金融市场部章以及经办人等印章,与凯里农商行备案公章以及其他印章均不一致。经核查,以上印章均为犯罪分子伪造,即俗称的“萝卜章”。

既然印章是伪造的,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在审查前手银行凯里农商行的相关材料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

原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存在“内鬼”。

法院查明,在办理案涉转贴现业务中,由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助理鲁占东与犯罪分子勾连,恒丰银行未通过电话座机向凯里农商行核验票据真实性、未对办理业务人员是否为凯里农商行工作人员身份以及相关授权书进行核实,对于票据记载的基本信息也不关注,疏于审查甚至放任不予审查,对此,恒丰银行存在过错。

也就是说,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与凯里农商行从未签订过代理转贴现合同,双方根本不存在代理转贴现合同关系。因此,案件被发回江苏高院重审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败诉。

恒丰银行不服从判决,随后向最高院提起上述。最高院对案件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上诉,维持原判,并裁定判决为终审判决。

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发现,本案中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助理鲁占东的失职行为曾被监管处罚。据银保监会2016年9月公布的罚单显示,鲁占东在担任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分管票据业务的行长助理期间,对其审批同意办理的两笔违规转贴现业务承担管理和审批责任,被江苏银保监局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2年。

另据今年11月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鲁占东因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担任过桥行损失6.7亿元

据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了解,这并不是恒丰银行第一起踩雷的票据纠纷案。

2020年12月,曾轰动一时的“20亿元电子票据诈骗案”迎来终审判决。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崔某等票据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崔某等人假冒焦作中旅银行的名义,对事先串通好的企业所开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虚假承兑,之后转贴现给恒丰银行上海分行、邢台银行,骗取了转贴现资金约20亿元。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在贴现过程中担任了过桥行角色。

在这起案件中,恒丰银行损失惨重。2019年7月,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就合同纠纷起诉焦作中旅银行,请求判令后者赔偿损失6.7亿元及相应利息。法院认为,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伪造票据上签章的,被伪造方无需承担票据责任。2020年1月,法院判令驳回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的诉讼请求。

两任董事长先后被判死缓

因为内鬼导致银行出现重大损失只是恒丰银行近年来内控问题的一个缩影,此前该行已有多位高管落马,其中两任董事长先后被判处死缓,这在金融行业中颇为罕见。

2021年8月,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被山东高院二审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将这一公家银行变为他的私人提款机,被检方指控其涉案金额高达103亿元。

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8.9亿余元。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达1018万余元,且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使用。2017年4月至8月,蔡国华在明知申请贷款项目不符合发贷条件的情况下,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在蔡国华落马之前,恒丰银行第一任董事长姜喜运也因贪污等问题被判死缓。2019年12月,姜喜运因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2.8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报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7.54亿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两任董事长先后落马,恒丰银行的多位分行高管也相继被查。

2020年2月,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邱野因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与其共同犯罪的还有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公司二部原总经理朱维新,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21年11月,恒丰银行原副行长毕继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另据界面新闻2021年12月3日报道,恒丰银行宁波分行行长莫骜于2021年被查。

近五年因内控问题被罚没超1.7亿元

多位高管落马之外,恒丰银行近年来已多次领到罚单。

今年7月,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蓬莱支行双双因内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罚35万元、50万元。据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统计,近五年来,恒丰银行因内控问题领罚单的次数高达9次,合计被罚没金额超1.7亿元,占该行被罚总金额的83%。

恒丰银行另一个罚单重灾区是贷款业务违规。11月29日,恒丰银行扬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等违规被罚没106.9万元。据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统计,近五年来,恒丰银行因贷款违规领罚单的次数高达19次。

对于内控方面存在的不足,恒丰银行在2021年报中曾披露改进办法,表示要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全方位消除风险隐患,健全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使相关领域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升。对于贷款违规问题,恒丰银行也表示积极开展根源性整改,加强问责约束和考核引导,推动该行依法合规经营。

未来,恒丰银行能否有效改善内控,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将持续关注。

内容来源: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

文丨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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