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财务真实性扑朔迷离,董秘与多家企业“牵扯不清”

摘要:12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2年第81次审议会议,审议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或“发行人”)首发事项。

12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2年第81次审议会议,审议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或“发行人”)首发事项。

花溪科技成立于2008年3月,公司系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打捆机、玉米割台等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打捆机和玉米割台等。

招股说明书披露,花溪科技计划发行股数不超过1,4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61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拟投入募集资金1.30亿元,用于年产5,000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

财务数据真实性扑朔迷离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至2022年1-9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花溪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98,766,490.48元、137,567,429.30元、174,418,258.80元和119,153,536.93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408,124.12元、26,646,997.84元、28,459,366.27元和24,250,871.47元。

尽管花溪科技报告期内营收和净利润均呈上升趋势,但经鉴新闻了解到,公司的财务数据存在明显瑕疵。

招股说明书披露,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联重科”)是花溪科技2021年的第三大客户,公司当年对其销售金额为5,020,64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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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花溪科技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当年前五大客户中并没有河南中联重科,其中第三大客户为喀什景程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为4,603,211.01元。

不仅如此,花溪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9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关数据,与发行人2019年年报所披露的数据均存在不一致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说明书披露,花溪科技2020年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额,与当年年报披露数据完全一致,但最后总金额却不一致;而令人诧异的是,这五大客户销售总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却又是一致的!

同为信披文件,为何花溪科技的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数据出现较大差异?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数据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可信?是否存在造假行为?需要公司给出答案。

董秘与多家企业“牵扯不清”未披露

招股说明书披露,张利萍女士自2010年2月入职花溪科技,目前为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据工商资料显示,张利萍女士私人联系方式同时出现在多家企业年报中。

招股说明书披露,花溪实业、花溪贸易是花溪科技关联公司,是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张利萍作为花溪科技的高管和财务负责人,其私人联系方式为何出现在上述两家企业的工商年报中?发行人高管独立性是否存疑?是否存在人员共用的情形?发行人与上述企业是否存在业务往来、利益转让等未披露行为?

与此同时,张利萍的私人号码还出现在另外几家公司工商年报中,出现时间均晚于张利萍入职花溪科技的时间,这几家公司从事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一定关联性。

不知花溪科技与这几家公司是何关系?是否存在业务往来行为?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相关披露。

监事会主席任职履历前后矛盾

经鉴新闻发现,花溪科技除了财务数据“打架”,公司的高管任职履历也存在前后矛盾之处。

招股说明书披露,孙英女士为花溪科技的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56,000.00股,持股比例为0.13%,其于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销售经理。

但据花溪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孙英女士的于2008年6月毕业于江西工程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08年8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行政助理。

同一人的履历在两份法定披露文件中的信息出现明显不同,不知哪份文件披露的内容是真实的?花溪科技其余的董、监、高人士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花溪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却出现如此多的瑕疵,不免让投资者对公司的上市和发展前景产生担忧。

内容来源: 经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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