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新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强化了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能力。
根据修订后的规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并督导公司合规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
新规程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此外,委员会还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及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并在发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时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
修订后的规程强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等多种形式召开。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现代制药的治理结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新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委员在换届前将继续履行职责,确保过渡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