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并强调薪酬与岗位价值、公司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
根据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则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在年报完成后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提出薪酬建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批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薪酬方案。此外,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专项奖励方案,以进一步激励管理层提升绩效。
制度还规定,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或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等情形,将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薪酬调整将参考同行业薪资水平、通胀情况及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动态优化。
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毕得医药在规范化治理和人才激励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望通过责权利统一的薪酬体系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