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近日发布《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措施,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根据制度,毕得医药将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确保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制度还规定,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同类职务,以确保履职质量。
在职责方面,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以及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将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此外,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详细说明其履职情况。
该制度还强调了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明确八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持股关系的人员。公司董事会将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在年报中披露专项意见。
毕得医药表示,此次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旨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新制度的落地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