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48380)发布公告,其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3万科01”)将于2025年7月24日支付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当前余额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0%,每10张面值1,000元的债券派发利息31.00元(含税)。
根据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付息日为2025年7月24日。付息对象为截至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利息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系统划付至持有人指定的证券营业部或其他机构账户。
在税务方面,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需按20%税率缴纳利息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4.80元;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则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1.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的所得税需自行申报缴纳。
本期债券为3年期,无增信措施,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万科表示,若未能按时足额划付利息资金,后续兑付工作将由公司自行办理并公告。
此次付息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二次付息,下一付息周期起息日为2025年7月24日,票面利率维持3.10%不变。投资者可联系万科企业或中信证券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