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鉴证,并于2025年7月17日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根据鉴证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要求,未发现重大错报。
报告显示,东吴证券董事会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安永华明通过抽查、核对等程序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强调该报告仅适用于东吴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此次鉴证为东吴证券后续资本运作提供了财务合规性支持,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注册地位于中国,具体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细节未在本次公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