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近日审议通过新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明确决策权限与流程,强化风险管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的各类投资活动,强调合规性、战略匹配及效益优先原则。
根据制度,华发股份设立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工作小组两级管理机构,分别负责项目最终审批和日常管理。投资决策小组由董事局主席、经营班子成员等组成,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投资工作小组则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要求重大项目需经法律、财务、市场等多部门协同论证,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尽调评估。
在审批权限方面,制度细化分级授权机制: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净资产10%的由董事局主席审批,10%-50%由董事局决策;非主营业务投资则需更高层级审批。超出净资产50%的投资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明确禁止使用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进入证券、期货市场,并要求对投资项目持续监控,出现经营异常时及时止损或退出。
此外,华发股份强调信息披露义务,规定达到监管标准的投资需及时公告,证券投资情况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损益。档案管理方面,相关决议、合同及可行性报告等文件需保存至少十年。
新制度通过优化决策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风险隔离,旨在提升投资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为华发股份的长期战略布局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