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公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正式生效。新规则对股东会召集程序、提案审核、表决机制等关键环节作出全面规范,重点包括:
1. 双重表决机制 明确普通决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新增"主动撤回深交所上市"等重大事项,并规定回购普通股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2.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允许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禁止提高提案门槛。要求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回避,且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特别规定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股东投票权。
3. H股特别安排 引入香港市场惯例,明确认可结算所代理人表决权,要求披露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并规定关连交易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单独披露。
4. 争议解决机制 新增条款规定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应及时诉讼,在法院裁定前决议仍应执行。若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决议。
5. 实施时间表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实施,若遇监管限制可延期。H股上市后,公司将同步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结合的表决方式。
该规则还特别强调,在计算持股比例时,库存股及违规超买股份不计入表决权基数。公司表示,此次修订旨在满足跨境监管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H股发行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