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71)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经查,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东方雨虹通过销售人员借款、财务人员转账等方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累计695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3年发生额2000万元,2024年发生额4950万元。截至2024年5月,相关款项已全部归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此外,东方雨虹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包括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收入核算不准确、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及居间费核算错误、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规范,以及预付款冲减应收账款等操作不当。
北京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卫国、总经理张志萍、董事会秘书张蓓及财务总监徐玮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雨虹表示,将按要求整改,加强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内控体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次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注:公司股票简称“东方雨虹”,注册地位于北京,主营业务为防水材料研发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