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近日发布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立方制药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界定标准,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公司要求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在决策权限方面,《办法》规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单笔或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此外,《办法》强调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表决义务,并禁止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或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公司还要求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年度预计和定期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立方制药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新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需经相同程序。
此次《办法》的发布,体现了立方制药在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举措,有望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