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2025

有价值的财经大数据平台

投稿

财经数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强化资金监管与使用规范

中访网数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于2025年8月修订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监管流程,以保障资金安全并提升使用效率。新办法明确要求募集资金须专户管理,禁止挪用或变相改变用途,并细化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规则,强调董事会、股东会及保荐机构的协同监督职责。

核心决策: 1. 专户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纳入同一监管体系,且不得与非募集资金混同。 2. 使用限制:严禁用于高风险投资、关联方占用或财务资助,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限保本型产品)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过12个月)。 3. 变更程序: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新项目可行性及风险分析。 4. 监督机制: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保荐机构须每半年现场核查。

关键数据: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上限为12个月,且需归还后方可再次使用。 - 节余资金占募集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低于1%或500万元可豁免程序。 - 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即时通知保荐机构。

时间节点: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在6个月内完成。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与年报同步披露鉴证报告。

影响范围: 新规强化了立方制药募集资金的全流程管控,尤其针对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灵活性设定了严格框架,有助于降低资金滥用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通过信息披露和第三方监督的常态化,提升了公司治理透明度,为后续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