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新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规定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且至少需有一名具备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规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对其在审议财务会计报告、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关键事项中的决策程序进行了细化,强调委员会应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