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南京银行发布了重磅公告,表示公司拟于近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苏宁消费金融”)其他股东持有的合计41%股权,进而获得苏宁消费金融的控股权。
近日,南京银行发布了重磅公告,表示公司拟于近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苏宁消费金融”)其他股东持有的合计41%股权,进而获得苏宁消费金融的控股权。
溢价拿下资产‘腰斩’的苏宁消费金融
南京银行在最新公告中表示,2022年3月4日,该行与法国巴黎银行、苏宁易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银行支付约3.41亿元,受让苏宁易购集团持有的苏宁消费金融36%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法国巴黎银行支付约2.84亿元,受让苏宁易购集团持有的消费金融3%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同日,南京银行与洋河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银行支付4730万元受让洋河股份持有的苏宁消费金融5%的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
本次收购完成后,南京银行跃升为苏宁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由15%增加至56%,投资金额合计近3.88亿元。苏宁易购持股比例降至10%,洋河股份离场。
然而苏宁消费金融的资产成色却令人堪忧。据苏宁易购2021年半年报显示,苏宁消费金融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2.52亿元减少57.94%,净利润也从2020年同期的0.1亿元转为亏损0.34亿元。从总资产来看,苏宁消费金融2020年总资产为25.42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苏宁消费金融总资产11.15亿元,较2020年末“缩水”过半,净资产为5.37亿元。以此价格计算,苏宁消费金融41%股权约折2.2亿元,南京银行出价约溢价76%。
值得关注的是,南京银行和苏宁消费金融的合作还有一个小插曲。2021年7月7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并实施共同控制,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根据监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因此,对设立苏宁消费金融的南京银行和苏宁易购各自罚款50万元。而这次违规事件也被业内解读为南京银行控股苏宁消费金融的导火索。
消费金融业务屡屡翻车
事实上,南京银行攫取苏宁消金控股权只是其近年来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的一个缩影。早在2007年,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银行合作成立事业部制的消费金融中心(CFC)。南京银行2021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CFC消费贷款余额449亿元,新增客户154万,累计服务客户近2,250万,表内贷款不良率1.22%。同一时期,南京银行的消费类贷款余额为1094.04亿元,占总贷款的14.24%,占个人贷款比例为47.90%。
然而,南京银行在铆足全力发展消费贷业务的同时,该行的信贷管理漏洞也逐渐暴露,导致多家分支机构受到监管处罚。
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2020年6月4日、5日,江苏省银保监局向南京银行接连开出22张行政处罚单,合计罚没人民币1387.37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项中就有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
消费贷业务合规性存疑的南京银行不仅收到监管关注,也引发客户不满。截至2022年3月9日,黑猫投诉平台上有1648条与南京银行相关的投诉,仅南京银行鑫梦享(即与法国巴黎银行合作的CFC平台)官方账号下,就有290条投诉内容。投诉理由涉及暴力催收、利息高企以及提前还款服务。多名用户表示在南京银行“鑫梦享”平台上借款后想要提前还款,必须要满6个月且要缴纳巨额违约金。
当然,对消费金融有野心的不止是南京银行,在银行业整体营收放缓的大环境下,大家都想在这个大蛋糕上分一杯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达30家,其中银行系(银行为第一大股东)的消费金融公司近20家,城商行占了绝大多数。就在不久前,宁波银行也斥巨资收购消费金融牌照。2021年底,中国华融发布公告表示,拟向宁波银行转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最终受让价格为10.91亿元。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地方法人银行异地展业管控逐步从严,此次南京银行获得消金公司牌照,有助于C端业务突破地域、资本布局等方面限制,零售业务展业空间及服务客群可拓展到全国区域。此前南京银行已经通过持股江苏金融租赁布局B端业务的跨地域经营。南京银行此次控股苏宁消金,将使得自身业务扩张模式向准全国性银行转变。(来源|大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