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鹏都5被处罚

木木

2024年11月20日,鹏都5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上事实,有银行流水资料、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相关合同、当事人询问笔录、相关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由此可见,对鹏都5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上述行为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的情况,针对鹏都农牧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50 万元。针对鹏都农牧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50 万元。综合上述两项,决定: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400 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鹏都5在公告中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鹏都5的主营业务农资和粮食贸易、肉牛、乳业等。


AI财评
**鹏都5信披违规案凸显公司治理顽疾** 鹏都5因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重大遗漏被证监会处罚,暴露出其内控失效、信披违规等典型公司治理问题。作为农业综合企业,公司长期系统性财务信息失真,不仅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更反映控股股东凌驾于内控之上的治理缺陷。 从投资角度看,此类违规往往伴随业绩真实性存疑,投资者需警惕财报"修饰"风险。尽管处罚落地或利空出尽,但公司信用修复需时间,叠加退市风险,股价或持续承压。 本案再次印证"存贷双高"等异常财务指标是识别资金占用的关键信号。投资者索赔机制的启动,既是对受损权益的救济,亦倒逼上市公司提升透明度。长期而言,健全独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大股东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