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发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的四位独立董事彭娟女士、沈小旭女士、覃业志先生和印晓星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其任职资历、执业经历及签署的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因此,董事会确认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要求。该专项报告的出具,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独立运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障公司决策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