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33,636,4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9.979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33,398,36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29,23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2150%。 2.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133,345,46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76,33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0407%。 3.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33,399,66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30,53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176%。 4.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880,03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419%,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14时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