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子公司2.4亿元“清仓”晋商消费金融,止损还是求合规?

摘要:又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股权被转让。12月1日,某消费金融公司25%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网以匿名形式挂牌的消息引发热议。

又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股权被转让。12月1日,某消费金融公司25%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网以匿名形式挂牌的消息引发热议。

根据挂牌信息,该公司为国有参股企业,注册地为山西太原,法定代表人上官玉将,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资本5亿元,晋商银行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而此次转让方北京奇飞翔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飞翔艺”)为第二大股东,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2586亿元,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均为周鸿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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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披露的多处信息不难确认,被转让标的实为晋商消费金融,转让方则为周鸿祎名下的360子公司。奇飞翔艺持有晋商消费金融25%股权,而此次转让作价2.4亿元。引人关注的是,一向在金融领域亦步亦趋的360,缘何会在此节点“清仓”晋商消费金融?是战略布局上的主动调整还是外因趋动下的无奈之举?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试图揭开一二。

01

消金不如人意

作为此次转让标的的晋商消费金融,是全国第14家获批成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旗下有“借蛙”“晋情贷”“随e贷”等一系列消费信贷产品,推出了线上小额、线下大额、消费分期、循环信用等多类产品。

“自身业绩经营不善”“多次陷入征信等负面风波”“曾遭监管处罚还被通报点名”……谈及股权转让,这是业内不少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谈及的晋商消费金融存在的多个问题,在其看来,早在此次股权转让披露之前, 360或已萌生退意。

近几年来,晋商消费金融可谓“麻烦不断”。在业务合规上,今年5月,山西银保监局曾公开通报,点名晋商消费金融 “未在官方网站公布消费投诉处理流程、存在部分投诉处理告知内容不符合规定、部分投诉未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相关证明资料”等多项违规行为,暴露了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投诉处理不规范、消保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除被银保监局点名外,年内3月,晋商消费金融还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央行罚款49万元,两名公司负责人一并被罚。除此之外,晋商消费金融还多次因“征信报告含侮辱性字眼”“租金贷”等纠纷,被推上风口浪尖。

合规隐忧下,晋商消费金融最新业绩表现承压。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晋商消费金融资产总计84.3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净利润0.34亿元,不管是资产规模还是业绩数据,在消费金融公司中均居中后位置。 

“其实,晋商消费金融近年来持续受到经营业绩下滑的困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过去360间接持有晋商消费金融25%股份,这是当时360布局金融牌照的重要一环,但考虑到在入局天津金城银行后已有含金量更高的银行牌照,消费金融公司牌照的不可替代性或有所下降。

“360退出晋商消金应该不是一时的决定,而是近两年来的一个趋势。”金天进一步称,从2019年开始,360就已在逐步退出对晋商消费金融的经营管理和战略支持,双方在资金等方面的合作亦不断弱化。另外,晋商消费金融此前曾谋划增资,360也没有参与,可见退出意愿明显。不难判断,360此次“清仓”是一种止损操作,并未预期通过交易本身获取更多财务收益。

“在此次转让信息公布前,坊间就已多次传出360要转让股权的传闻。”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同样认为,一方面是因为晋商消费金融自身经营不善,多次陷入征信等负面风波;另外,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持牌消金公司股东五年内不得转让股权,如今五年期限已到,都可能会让360更倾向于把资源倾斜给更能赚钱的360数科身上。

02

或为合规考虑?

针对此次转让事件,北京商报记者分别向晋商消费金融和360相关公司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二者回应。不过,记者从多方人士处采访了解到,此次360的“清仓”动作,更大的驱动因素或来源于外部。

“可能是考虑监管问题。”一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

另一知情人士同样佐证了这一说法,并进一步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2021年4月底,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曾联合对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其中提到要“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另外还要求“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

在该知情人士看来,360此次的转让举措,或与此前监管要求的“两参一控”相关。

所谓“两参一控”,主要来源于原银监会2018年1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除了银行外,后续监管对小贷公司同样提出要求,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数量不得超过1家。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360旗下公司除了参股晋商消费金融,另外还控股金城银行、网络小贷公司,除此之外涉猎了保险经纪、融资担保、基金代销等业务。

从布局来看,360是否触发了“两参一控”问题也引发市场争议。

“严格来说,‘两参一控’是针对单一类型的,比如对银行,从布局来看,我认为360并未突破红线。”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360在金融牌照上目前尚看不出收缩的动作,此次转让可能更多是360在金融战略布局上做的主动调整。360作为互联网巨头之一,可能更希望牌照的控股性,以便更集中资源投入,参股晋商消费金融对其金融布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现在转让从而进行牌照资源的整合。

不过,前述知情人士进一步称,消金公司一般都是参照银行管理,例如,就在11月30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修订,首次将农村合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等纳入监管评估范围。在他看来,从平台整改的背景和“两参一控”等公开整改要求来看,后续还应该有更详尽的指导意见。

此次股权转让是否涉及到“两参一控”仍未有定论。但在业内看来,对360而言,其继续持有晋商消金的股份将同时面临经营价值下降和政策不确定上升的双重压力,在当前时点加快退出止损动作,已是明智之选。

03

谁是潜在买家

总的来说,此次股权转让动作,主要源于两层因素推动。正如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分析,从市场环境来看,消费金融目前面临的大环境较为严峻,尤其是跟线下实体结合的场景贷遭遇问题,可能会侵蚀消金公司利润,导致其表现不如股东旗下的其他消费信贷业务。

另一方面,从监管层面来看,近年来,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相关政策不断被收紧,持牌金融机构的股权规范治理持续被加强,同类牌照尽可能精简、合规审慎展业成为了主旋律,总体看,360的退出可能是响应监管精神与考虑市场表现的一种结合。

事实上,近一两年,消费金融公司的股权转让比较活跃,其中就包括已完成控制权转让的华融和苏宁消费金融,另外捷信消费金融也在寻求股权出售,此外还有部分消金公司小股东的股权转让事件同样频发。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也显示出行业走向分化,但总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权依然具有一定稀缺性,特别是控股权受到区域性银行的青睐。

王蓬博同样称,整体上来看,消金牌照还是比较容易转让,因为目前消费金融牌照仍然比较抢手,而且30多家也远远小于小贷牌照的数量,市场认可度更高,且融资渠道更广,而且从国家一直大力出台政策刺激消费的角度来看,行业未来整体预期也比较乐观。

对于此次股权受让方,王蓬博进一步预测,原有大股东和银行、保险以及有实力的消费场景控股方都会是潜在买家,都对这块牌照有真实需求,同时也符合央行的门槛标准。但必须要指出的是,接盘者更倾向于身家清白的牌照,对于被处罚较多,有很多资产累赘的牌照也会敬而远之。因此建议机构未来还是要以合规为根本,重塑自身品牌形象,加强合规建设的同时注意对新消费场景的挖掘。

内容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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