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因使用已停用的保险条款被罚30万元
小财蜂AI快讯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使用已停用的保险条款,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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