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泰国天丝全部诉请,“禁售红牛”目标落空

摘要:和则两利,斗则俱伤

文 | 无锈钵

时隔良久,红牛之争再迎里程碑节点。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泰国天丝诉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一案作出判决,不仅明确驳回了泰国天丝的全部诉求,也为旷日持久的红牛争夺,带来了新的变数。

2021年,泰国天丝陆续向中国红牛代理商和渠道商发难,剑指中国红牛各地最大的经销商。这时候,天丝红牛产品正在做全面市场拓展,其发起诸多诉讼的动机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

所幸,上述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长沙中院的判决以及蕴涵的一系列关键信息,无疑也为外部解读红牛之争提供了新的视角。

围绕红牛商标侵权问题,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已经多次对簿公堂,截至目前,多起诉讼在最高人民法院已完成开庭。持续10年,年销200亿元的红牛大单品以及上下游年营收上千亿的产业链或将因为最终判决决定命运走向。

1、被指“滥用诉讼”,天丝四处惹事为哪般?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泰国天丝第一次起诉中国红牛产业链伙伴。

据判决书相关内容显示,过去的8年里,泰国天丝已经在北京、湖北、黑龙江、吉林、广东、浙江、江西等近10个省市,分别对中国红牛公司、华彬集团和中国红牛旗下的经销商团队发起诉讼。

就在去年,泰国天丝还以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原因,连带着起诉了位于重庆的两家商超便利店连锁企业。

无论是于理还是于情,类似的频繁诉讼,都有些不合常理。

一方面,众所周知,红牛商标侵权案尚未最终宣判。在此之前,天丝却大张旗鼓地宣判对方侵权,如此在舆论上盖棺定论,实在误导公众;

另一方面,就算是最高法院将来给出了判决,那也是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自己关起门来的事。

中国红牛累计销售超过600亿罐,相关渠道商、经销商、商超门店遍布全国各大省市,难道真要像泰国天丝这样,把中国的每一家超市都状告一遍?

这也是为什么,法庭审判过程中,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辩护称,天丝起诉销售商侵权和起诉红牛公司侵权,无论从诉讼争议标的还是法律关系来看,都是包含关系。

“天丝集团以相同的商标、相同的诉讼请求、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在全国各地单独起诉销售商,其行为属于人为拆分诉讼、滥用权利并且浪费司法资源,违反民事诉讼诚信原则。”

在那之外,泰国天丝的算盘声,也遭到了不少业内人士和媒体的无情揭穿。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就向媒体表示:

“泰国天丝希望通过对经销商下手的方式,把市场的水搅浑,从而打击华彬红牛销售商的信心。”

2、商标站再添变数,泰国天丝底气何在?

放眼中国食品饮料行业,品牌矛盾、不合甚至诉诸司法的案例并不罕见,但却极少有品牌像泰国天丝这样,不遗余力地对经销商、渠道商团队挨个发起诉讼。

客观来看,类似的做法不仅在观感上表现不佳,且所获利益也往往微薄。

以此次诉讼为例,泰国天丝所主张的赔偿金额,仅有500万,这笔钱同中国红牛200亿的年销售额相比,同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规模和利润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

不难发现,倘若泰国天丝真的如宣称的那般,对红牛之争的归属胜券在握,那么这一品牌又何必抢在最高法宣判之前,兴师动众地四处搜刮“蚊子腿肉”?

换句话说,泰国天丝如此“急功近利”的吃相,是否也是一种变相的“露怯”?

答案同样也藏在长沙中院的这份判决书里。

此前,泰国天丝用以起诉中国红牛经销商、渠道商的理由,一直都是最高法于2020年12月给出的民事判决。但宏观来看,这份对泰国天丝有利的判决,实际上是在红牛方面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做出的。

事实上,关于红牛的生产销售权,双方另有一份为期50年的《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明确规定了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在中国50年的独家生产销售权,泰国天丝不得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份能直接影响诉讼结果,厘清中泰红牛纷争的关键协议。

正是基于这一关键协议,中方合营者(两家国企)和中国红牛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技术论证和申请行政许可等工作,才取得红牛饮料生产许可批文,清除红牛商标使用和注册障碍,让红牛饮料及时投产,成为中国功能性饮料的引领者。

2022年,中国红牛在找到了这份协议的原件后,立即据此新证据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这才有了长沙中院判决书中那段“相关商标侵权案正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中,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侵权”的判词。

截至目前,虽然最高法对此诉讼尚未作出判决,但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已经得到了包括前海法院、最高法在内的一众司法机构的认定。再加上签约当事人当时的两家国企都已经确认的前提下,泰国天丝及相关方仍不承认签署过这份协议,这不仅仅是撒谎,甚至涉嫌做伪证。

关于这份50年《协议书》法律效力的最新认定,就来自于长沙中院的这份判决书中。文内明确引用了最高法的裁定,称红牛公司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原件的50年《协议书》,属于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商标独占许可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

从这个角度来说,泰国天丝压制中国红牛和经销商等民族企业、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实现自己在市场“摘桃子”的目的,反而帮对方进一步坐实了法理高地。泰国天丝的这波操作,不得不让人感慨一句“偷鸡不成蚀把米”。

3、斗则俱伤,红牛之争将去往何处?

回过头来解读这场诉讼的始末,有几点内容颇值得感慨:

商业竞争中,虽不乏奇招制胜的案例,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以正合”,堂堂正正的获取发展果实。

虽说“令无禁止即可为”,但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企业也面临着市场的底线、人心的道义、价值的准绳。

从市场和人心来看,中国红牛的崛起和发展,离不开经销商、渠道商的奉献,如果为了利益纷争,就要对这一群体赶尽杀绝,否定他们的历史功绩,不仅难以服众,也会为红牛的品牌历史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

从社会角度来看,红牛的产业链合作伙伴中,也不乏小微个体,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它们为中国功能饮料品类的壮大竭尽全力,为地方经济的繁荣贡献力量。呵护它们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法律的使命,更是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泰国天丝CEO许馨雄近年来接受中国媒体数十次采访,屡次表示坚定在华投资信心、保护知识产权等。中国红牛直言不讳指出,“通过舆论造势并混淆视听,要求在中国享有超国民待遇,以无理要挟来干扰和攻击司法判决,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结局注定会失败。”

反观中国红牛2016年以来的声明和行动,“始终以依法保护产业链合法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己任,排除万难力保员工和上下游企业不失业、不倒闭、不破产,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输血,为创造就业和税收作出贡献。”

高下立判!

2022年1月1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依法严惩…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从这个角度来说,长沙中院的这份判决,为中国红牛产业链上下游数万企业以及数十万民生,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诉讼虽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但不应成为常态,过度的诉讼只会消耗双方的宝贵资源,给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带来难以估量的创伤。

回首过往,中国红牛不是在诉讼和争斗中崛起的,而是中泰各方(包括初创时合作的两家国企)历经千辛万苦,通过反复协商与不懈努力,才解决了红牛饮料落地中国市场的“准生证”和注册商标,超前投入,才使得这一品牌成功踏入市场,并崭露头角。

而2016年双方翻脸之前,泰国天丝躺着就能从中国红牛业务中获益48亿元。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7月30日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这是历次政治局会议中首次用防止内卷描述行业竞争。

在当下功能饮料行业竞争白热化的市场环境下,双方应以开放包容的胸怀,重新审视彼此的合作纽带,挖掘共同的利益增长点,实现合作共赢。 唯有如此,才能让中国红牛这一品牌在市场的洪流中屹立不倒,持续为消费者呈上优质的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