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受损股民可索赔

摘要: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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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23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未名医药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盘时持有未名医药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0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决定书》显示,经查,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公司治理不规范。

未名医药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为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深入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在获悉厦门未名股权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按照监管要求于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等公告,对厦门未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此后,公司高度重视厦门未名股权事项,采取各种救济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2022年11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下发了《立案告知书》;11月24日,淄博市公安局对杭州强新6767.49万元人民币权益进行冻结;2023年5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起诉意见书》,并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司就分别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的刑事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视案件后续进展的情况,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还包括强化子公司信息报送管控;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水平。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未名医药有天眼风险信息1533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2条;涉诉关系31条,开庭公告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