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间,思美传媒(002712)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导致公司及其个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李子木的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
这一决定暴露了思美传媒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严重问题。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和李子木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是监管层对思美传媒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
据了解,李子木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思美传媒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在此之前,他曾在四川旅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对于此次事件,李子木个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思美传媒是一家主营营销服务、影视制作和发行的公司,此次事件无疑给公司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这也引发了市场对思美传媒未来发展的担忧。在此背景下,公司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以重塑市场信心。
尽管此次事件对思美传媒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公司仍有望通过改革和调整来扭转这一局面。对于暂时接替李子木职务的高笑河来说,他需要展现出领导能力,帮助公司度过这一难关。
思美传媒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的基础。希望思美传媒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