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发布退市风险预警!ST鸿达投资者可报名诉讼挽回损失

摘要:截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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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17日晚间,ST鸿达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2023年12月18日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约2.74 元)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公司发行的“鸿达转债”若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投资者提出回售要求,公司因资金紧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用资金余额23.07万元(未经审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若公司股票在触发上述回售条款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则可能暂停累计计算上述回售条款中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后续触发上述回售条款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2日,ST鸿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2月14日,ST鸿达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通知,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鸿达兴业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鸿达成立于1995年,企业注册资本31.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