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摘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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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2月27日,好利科技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好利科技称,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汤奇青的调查,立案调查期间,汤奇青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好利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雷助吧 " ( 雷助码:01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1月底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利润大幅下挫。

具体来看,公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22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为3040.22万元。据此计算,公司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7.64%-50.66%。

好利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市场竞争压力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熔断器产品销售价格承压,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提升公司数字化转型,使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上年同期,公司出售深圳市宝安区一处房产,取得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预计约为850万元-125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联营企业部分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天眼查资料显示,好利科技成立于1992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