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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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股票异常波动,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摘要: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及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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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4月3日,鼎信通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及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的通知,由于公司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形,根据国家电网相关办法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将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的中标资格。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17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就相关资产以及王建华名下公司股份等财产进行分配,并就相关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王建华2017年持有鼎信通讯1.08亿股股份,其中3295.17万股股份归张启所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7.6%),该部分股份仍由王建华持有,无需办理更名手续;剩余7552.04万股归王建华所有,与张启无关。张启委托王建华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15年,从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不受双方再婚、生育等情形影响,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同时,王建华承诺在2025年年内,向张启支付1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或等价值股份补偿。

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3月30日,鼎信通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鼎信通讯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06号)。因鼎信通讯涉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9日,证监会决定对鼎信通讯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3月31日收盘时仍然持有鼎信通讯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鼎信通讯参与招投标项目2356次,专利信息1131条,著作权信息329条。


AI财评
鼎信通讯近期因涉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因涉嫌违规被国家电网启动“熔断机制”,暂停其全部产品、服务的中标资格。这一系列事件对公司股价造成了显著影响,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从财经视角来看,这种负面消息通常会削弱投资者信心,导致股价短期内承压。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王建华的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股份分配和补偿承诺,也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未来资金流动产生影响。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调查进展,以及这些事件对公司长期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对于已持有鼎信通讯股票的投资者,应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考虑是否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