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 刘云峰/文
保利联合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今年年初,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联合”或“公司”) 因存在多项违法事实被贵州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截图源自财政部网站
《电鳗财经》关注到,保利联合曾经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近期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保利联合2020年财报、2021年财报的注册会计师立信所的常姗、金华被给予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此外,立信所的另四位会计师赵斌、裴智超、康吉言、汪万吉也因其他相关事项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保利联合等项目审计不到位 立信所两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17 号)、(财监法〔2024〕318 号)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8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立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
(一)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保利新联)将806,450,374.68元应收账款作为低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上述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104,384,506.74元。立信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保利新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
(二)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将1,256,380,715.51元应收账款作为低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上述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286,859,303.24元。立信所在对保利新联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保利新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
二、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274,799,895.66元计提坏账准备25,883,447.87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25,781,538.90元,多计信用减值损失101,908.97元。立信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多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二)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436,722.03元计提坏账准备1,320,544.41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2,118,544.41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798,000元。立信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三)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43,390,417.65元计提坏账准备38,442,970.66元、对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51,771,759.63元计提坏账准备53,431,058.01元、对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293,282,999.42元计提坏账准备29,328,299.94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200,864,781.30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79,662,452.69元。立信所在对保利新联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四)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武船重工)2020年救捞系统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建造项目(以下称DDSV项目)2021年末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525,895.41元。该项目2020年及以前年度多计资产减值损失29,715,399.28元。以上造成该项目2021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97,241,294.69元。立信所在对武船重工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在已知悉截至2021年12月31日DDSV项目账面累计发生成本超过立信所确认的2021年预计总成本的情况下,未进一步追加审计程序,未获取武船重工企业管理部2021年签发的民船及海工产品预算调整通知单,未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对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1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及以前年度多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五)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2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7,952,438.41元,当期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630,361.59元,2022年多计资产减值损失67,677,923.18元。立信所在对武船重工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对DDSV项目存货减值测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在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2年多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六)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南装备)将应于以前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119,762.82元和存货跌价准备22,629,167.42元在2022年计提,合计59,748,930.24元。立信所在对中南装备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获取中南装备处僵治困“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推进表,以及方案确定的分类处置资产范围、处置进度、预计损失、使用现状等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和存货跌价准备完整资料;在对中南装备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关注到中南装备部分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应在以前年度计提,对中南装备2021年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及以前年度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多计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
常姗、金华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上述两人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对国投电力审计不到位 立信所两会计师被警告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19 号)、(财监法〔2024〕320 号)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8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立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电力)将应计入负债的可续期公司债全部计入所有者权益。检查发现,立信所在对国投电力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国投电力将可续期公司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等有关规定。
赵斌、裴智超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上述两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贵州银行审计不到位 立信所两会计师被警告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21 号)、(财监法〔2024〕322 号)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8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立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州银行)存在少计不良贷款,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多计利息收入的情况。
立信所在对贵州银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对贵州银行少计不良贷款、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多计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第十七条等规定。
汪万吉、康吉言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上述两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审计工作多项问题暴露立信所被警告
《电鳗财经》还关注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16 号)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8月对立信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
(一)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保利新联)将806,450,374.68元应收账款作为低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上述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104,384,506.74元。你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保利新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
(二)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将1,256,380,715.51元应收账款作为低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上述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286,859,303.24元。你所在对保利新联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保利新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
(三)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电力)将应计入负债的可续期公司债全部计入所有者权益。你所在对国投电力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国投电力将可续期公司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四)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州银行)存在少计不良贷款,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多计利息收入的情况。
立信所在对贵州银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了贵州银行少计不良贷款、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多计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二、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274,799,895.66元计提坏账准备25,883,447.87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25,781,538.90元,多计信用减值损失101,908.97元。你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多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二)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436,722.03元计提坏账准备1,320,544.41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2,118,544.41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798,000元。你所在对保利新联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三)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利新联对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43,390,417.65元计提坏账准备38,442,970.66元,对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51,771,759.63元计提坏账准备53,431,058.01元,对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293,282,999.42元计提坏账准备29,328,299.94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按账龄分析法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200,864,781.30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79,662,452.69元。你所在对保利新联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实施重新计算等相关审计程序,未发现保利新联账龄划分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四)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武船重工)2020年救捞系统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建造项目(以下称DDSV项目)2021年末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525,895.41元。该项目2020年及以前年度多计资产减值损失29,715,399.28元。以上造成该项目2021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97,241,294.69元。你所在对武船重工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在已知悉截至2021年12月31日DDSV项目账面累计发生成本超过你所确认的2021年预计总成本的情况下,未进一步追加审计程序,未获取武船重工企业管理部2021年签发的民船及海工产品预算调整通知单,未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对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1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及以前年度多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五)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2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7,952,438.41元,当期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630,361.59元,2022年多计资产减值损失67,677,923.18元。你所在对武船重工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对DDSV项目存货减值测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在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武船重工DDSV项目2022年多计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六)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南装备)将应于以前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119,762.82元和存货跌价准备22,629,167.42元在2022年计提,合计59,748,930.24元。你所在对中南装备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获取中南装备处僵治困“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推进表,以及方案确定的分类处置资产范围、处置进度、预计损失、使用现状等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完整资料;在对中南装备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未关注到中南装备部分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应在以前年度计提,对中南装备2021年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及以前年度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多计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予以认可,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行政处罚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立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审计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旨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作为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但在实际的工作执行中总是存在个别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
在当前强监管的环境下,注册会计师需要修炼内功,加强审计职责执行规范,强化风险意识。审计机构更应心怀敬畏之心,改革风险防御机制,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以适应愈发严格的监管环境与日益增长的投资者保护需求。
此次,立信所及其6位注册会计师被财政部行政处罚的事项也为其他审计机构敲响了警钟,各大机构要从严要求,为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做出努力,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