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IPO:预计2024年净利增长不足1% 第三大股东出资来源受审核关注

        《电鳗财经》 李笑笑/文

        12月4日,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电鳗财经》关注到,2023年,英思特的营收与净利润双双下滑。而公司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亿元,较 2023 年度仅增长 0.28%。此外,本次发行前王诗畅持有英思特12.15%的股份,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2011年英思特设立时王诗畅年仅21岁,在交易所的多轮问询中王诗畅用于出资的来源及股份权属情况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

        2023年业绩下滑 预计2024年净利增长不足1%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英思特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70亿元、11.34亿元、9.52亿元,2022年及2023年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69.25%、-16.05%;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8亿元、1.99亿元、1.38亿元,2022年及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55.47%、-30.65%。由此不难发现,2023年英思特的营收与净利润双双下滑。

        招股书显示,2024 年度,公司预测实现营业收入11.01亿元,较 2023 年度增长15.69%;公司预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亿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0.28%。

        此外,《电鳗财经》关注到,报告期内,英思特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51%、73.61%、71.01%和 71.50%,产生的毛利额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 66.47%、79.51%、70.50%和 78.00%,公司业务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

        首轮问询

        二轮问询

        深交所在多次问询中提及重大依赖风险,要求英思特剖析其与苹果公司业务合作的可持续性、稳定性,以及对苹果是否构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实控人兼董事长履历存差异 2011年成立子公司至今资本未实缴

        公开转让说明书 周保平履历

        2016年,英思特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周保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包头市德利电子有限公司 担任业务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上海晶丰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2016 年 6 月,在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 年 6 月,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招股意向书 周保平履历

        最新版招股书显示,周保平1994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德利电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5 年7月至2011 年6月,在上海晶丰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6年 6 月,在英思特有限担任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在英思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由此不难发现,英思特的实控人兼董事长周保平在上海晶丰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时间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最新版招股书中存在明显差异。

        昆山好品详情

        招股书显示,英思特持有 100%的股权的子公司昆山好品成立于2011 年 3 月 15 日,主业为销售发行人生产的稀土永磁器件产品。值得关注的是,昆山好品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但实收资本仅为200万元,资本实缴率仅为33.33%。

        《电鳗财经》了解到,202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做出重大调整。对于2024年7月1日后登记设立的公司,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实施规定》设置3年过渡期,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昆山好品成立已超13年,缘何昆山好品至今尚未资本实缴,招股书中未做提及。

        第三大股东出资款来源备受交易所关注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

        首轮问询

        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王诗畅持有英思特12.15%的股份,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在多轮问询中,英思特历次股权变动时王诗畅出资款的来源,其所持有的英思特股份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及其依据是交易所在多轮问询中关注的重点。

        历次股权变动时王诗畅出资款的来源

        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英思特设立时王诗畅年仅21岁。依据问询回复,王诗畅历次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除曾向英思特实控人周保平借款外,均系家庭积累和家庭投资收益。费卫民在深圳创业时,即与王诗畅的父亲王强相识。王强看好稀磁行业的发展,决定以家庭积累和家庭投资收益的资金参与投资设立英思特有限。由于王诗畅为王强的独生子女且已成年,出于家庭财产分配的考虑,由王诗畅持有英思特有限的股权。

        王强任职履历显示,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王强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南山区局管理八科工作,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管理八科副科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管理八科主任科员至退休。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的子女存在对外投资情况时,应当向有关组织报告。王强在退休前所任职务系主任科员,不属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的县处级副职以上身份,王诗畅作为其子女,对外投资情况无需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王诗畅出资设立英思特有限的背景系其父亲与费卫民相识,通过费卫民了解到稀磁行业的前景良好,因此参与了英思特有限的设立出资。

        费卫民自 2000 年已经开始投资电子元器件相关行业,王强、王诗畅家庭自 2009 年已经开始进行股权投资,且投资行业同样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2013 年 6 月,王诗畅曾向周保平借款 56.6 万元,用于英思特有限第二期出资实缴。英思特在问询回复中称,主要原因为英思特有限设立时,王诗畅认缴出资额 141.50 万元。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各股东约定出资分两次缴足,第一次出资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前完成,第二次出资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前完成。王诗畅以其家庭积累的资金完成了第一期出资的实缴。2013 年 6 月第二期实缴出资临近,但此时英思特有限尚处于设立初期的成长阶段,公司经营前景尚不明朗,股东王诗畅、刘惠兰希望暂缓出资,但公司发展阶段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经过股东间协商,股东仍然按照原《公司章程》约定的第二期实缴出资时间向公司出资,王诗畅、刘惠兰的第二笔出资款由周保平先行垫付,以保证各股东及时完成出资,由此形成了借款关系。

        相关问询回复显示,王诗畅与周保平之间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王诗畅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家庭积累。除 2013 年 6 月因周保平先行代垫股东缴纳出资外(已经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清偿了该笔借款),不存在其他出资来源于周保平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与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差异情况说明

        英思特在招股书中指出,对股东王建军历史上部分的股权代持还原过程和股东刘惠兰、王诗畅向周保平借款的偿还过程在《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中进行了补充说明。

        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水大额交易中多笔涉及客户供应商人员

        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流水大额交易对方中涉及客户供应商人员

        首轮问询显示,2019-2022 年,英思特存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流水大额交易对方中涉及客户供应商人员的情况。

        英思特管理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2022年申报稿)

        涉及人员包括公司实控人周保平、费卫民,费卫民配偶张华,英思特董事、副总经理马春茹,英思特E 生产运营总监何伟。

        问询回复显示,经核查,上述借还款均具有真实的背景,周保平、马春茹、何伟等与产业链上下游熟悉的朋友借还款,具有合理性。但其中马春茹涉及有六笔交易,何伟涉及有四笔交易。

        《电鳗财经》关注到,2021年,马春茹与何伟均与英思特供应商包头市鑫晟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人员崔延升产生债务关系。问询回复中显示,2021 年 1 月,何伟向崔延升借款 72.21万元,但并未显示该笔借款是否已归还。而2021 年 3 月,崔延升向马春茹借款 30万元;2021 年 4 月,崔延升向马春茹还款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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