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查仍在进行中股民或可索赔

摘要:本次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9亿股减少至7.78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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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27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告显示,金圆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3.37万股。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本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9亿股减少至7.78亿股。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成立于1998年,金圆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吉林省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