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董事会审议通过五项议案,财报造假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摘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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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7日,兴源环境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据公告,兴源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案涉事项对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影响程度、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兴源环境且亏损的投资者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兴源环境成立于1992年,重庆中顶伟业成员,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主的企业。


AI财评
兴源环境因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处以2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孙颖被罚款80万元。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严重问题,也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了打击。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可能是为了应对监管处罚和市场信任危机。此外,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交易,以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显示出公司在资金链上的紧张状态。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改进措施,以及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行动。对于受损投资者而言,依法索赔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整体来看,兴源环境的这一系列事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市场声誉构成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