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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深交所主板IPO 实控人亲戚“组团”突击入股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文 / 笔尖


 


10月13日,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深交所主板首发获通过。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3533.33万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该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在IPO前夕,多利科技实控人的多名亲戚突击入股,且有部分学历仅为高中或大专的亲戚任公司要职。此外,该公司对特斯拉销售陡增引交易所问询,近年来多次被处罚也备受关注。

 

实控人亲属“组团”突击入股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多利科技实际控制人并非公司董事长邓丽琴,而是创始人之一曹达龙,其直接持有多利科技63.21%的股权。曹达龙的一致行动人为邓丽琴、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除了曹达龙外,该公司的董事长邓丽琴直接持有多利科技31.13%的股权,持股比例位居第二,其余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多利科技3.79%的股权。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比例高达98.13%。

 

邓丽琴作为多利科技第二大股东却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对此发审委提出质疑,要求说明认定曹达龙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多利科技实际情况,以及邓丽琴系多利科技董事长、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较多,请说明不认定邓丽琴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邓丽琴是否为他人代持股份等。

 

资料显示,多利科技的前身多利有限成立于2010 年6月,由曹达龙、邓丽琴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二人分别出资670万元和330万元。

 

2019年12月,多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多利科技于2021年6月向深交所主板披露上市申请材料。而在2020年10月,多利科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第一次增资,出现突击入股情况。

 

多利科技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0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张叶平、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王玉萍、赵国文、高国环、曹峰、黄艳和王飞共计 11 名自然人认缴,其中6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702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值得引起关注的是,新增11名自然人中多名为实际控制人亲属以及公司一致行动人之一。其中,蒋建强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女婿、曹燕霞之配偶,曹武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子,曹燕霞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女,邓竹君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邓丽琴之女。

 

多利科技称,此次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以实现对核心员工和业务骨干的激励,提升员工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然而,此次入股的却多利科技实控人的亲朋好友,甚至亲属更是担任多利科技各个重要职位,且多数为高中学历和大专学历。是否任人唯亲,是否会影响多利科技未来的发展?

 

与此同时,多利科技前副总经理石涛于2020年12月离任,外界质疑石涛的离职与此次入股颇有关系。

 

 

对特斯拉销售陡增引质疑

 

招股书显示,多利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

此次IPO,多利科技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533.33万股,拟投入募集资金约15.91亿元用于多利科技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等。

 

目前多利科技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传统整车制造商以及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等新能源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同时是新朋股份、上海同舟等零部件供应商的配套合作伙伴。

 

招股书显示,2021年1月至6月,多利汽车前五名客户为特斯拉、上汽集团、上汽通用、理想汽车、上汽大众。其中,特斯拉排在首位,上述时段公司销售金额约3.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32.1%。

 

此次冲刺主板,多利科技与特斯拉的销售关系受关注。发审委要求多利科技说明,对特斯拉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与特斯拉是否存在釆购销售合作外的其他利益安排;对特斯拉相关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多利科技平均毛利率的原因与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对特斯拉的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等问题。

 

多利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特斯拉等大客户。

 

对此,发审委提问:“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获取新客户的能力,主要客户是否面临着汽车芯片短缺风险,是否可能对主要客户的汽车销量及发行人销售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屡次被处罚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多利科技受到多项处罚,还因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年9月,多利科技冲压车间在维修设备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罚款30万元。上述重伤害事故系多利科技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不严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8年6月28日,多利科技子公司昆山达亚因没有按规划设置排污口、露天堆放的金属边角料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危险管理计划没有按规定申报,被罚款15万元。

 

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向多利科技子公司上海多利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多利名下货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对上海多利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2020年12月,多利科技子公司宁波达世存在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将厂房改建为办公楼的违法行为,责令宁波达世补办办公楼违章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10 万元。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发布的《上海振泰冲压件厂与范琴所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内容,在2018年事故发生后,多利科技(曾用名:滁州达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范某曾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00万元。但多利科技“营业外支出”中,并未显示100万元的赔偿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