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治理难题,物业和业主双方还需互相理解,共同努力才行。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中童巴比尼小区的业主遇到了一件怪事,在小区业主按时缴纳电费的背景下,突然收到了国网嘉定供电公司的欠费停电告知函。
这就奇怪了,居民明明按时缴纳电费,为啥小区会因欠费百万元被电力局下“断电通牒”?原来,该小区的电费是通过开发商的供电系统统一充值缴纳,全小区共用一个大电表。此次电费欠缴的资金缺口,是由于一座变电站的输配用电和两栋楼公摊区域的电费欠缴造成的。
问题弄清楚了,但“消失”的电费该谁来负责?对于谁该承担百万电费,物业部门、开发商、小区业主三者互相推诿,各有难处。但涉及到民生领域,必定要妥善解决。从责任主体来看,开发商和物业因自身管理不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了这笔差额电费的产生,必须承担主体责任,解决差额电费的问题。
同时,事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相关社会保障部门理应站出来推动问题的解决。民生无小事,用电是大事。民生保障是社会发展的体现,也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嘉定区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对中童巴比尼小区业主们的利益保驾护航。
欠款问题解决了,后续缴费也得妥善安排。根据和开发商的合同,这笔电费应是从物业费中支出的,但小区业主的缴纳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对此,物业部门必须承担管理职责、做好普及宣传工作,对于公摊区域的电费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公摊电费,及时收取并缴纳电费,避免再次欠费。业主也理应承担公共区域的照明、电梯等设施的电费,按时缴纳电费。
物业服务看起来是“小问题”,却是关系到基层治理和群众福祉的“大民生”。对于治理难题,物业和业主双方还需互相理解,共同努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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