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索赔案有较大进展,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摘要:前期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过庭的松炀资源,近日被法院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股民的损失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损失若不存在非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获赔比例为期间损失金额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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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采宜 编|深海

11月9日,雷达财经从上海市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处获悉,前期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过庭的松炀资源,近日被法院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股民的损失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损失若不存在非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获赔比例为期间损失金额的90%。

吴立骏律师表示,其提交至法院的股民索赔案件有较大进展,松炀资源近日股价几乎翻倍,意味着有较强的赔付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松炀资源于2022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8号)。

广东证监局对松炀资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松炀资源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2019年未审议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关情况。经查,松炀资源2019年向汕头市正生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生源)预付材料款1.85亿元,其中有1.53亿元预付款项无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依据。

二、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松炀资源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福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祥机械)等15家设备供应商累计支付2.39亿元,相关募集资金通过若干次转账后支付至王壮鹏指定的银行账户,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经查,松炀资源未严格执行《财务付款审批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于2019年向正生源预付货款1.85亿元,其中1.53亿元预付货款未附有合同、发票等材料;于2019年向福祥机械等15家设备供应商预付设备采购款2.06亿元,虚构了全部合同、申请单等材料,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松炀资源董事长王壮鹏、总经理蔡建涛、财务总监陈剑丰、董事会秘书林指南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松炀资源、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9年6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松炀资源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松炀资源有天眼风险信息190条;涉诉关系27条,开庭公告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