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近日公告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新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与科学性,强化公司治理水平。
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会议种类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其中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规则细化了会议召集、提案提出、通知发送、召开方式(允许现场、视频、电话及书面传签等多种形式)、审议表决程序以及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全流程规范。特别强调了董事的履职要求,规定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但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且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重大事项如担保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档案需永久保存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备案。
此次修订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要求,优化了董事职责边界和决策机制,有助于提升上海农商行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为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