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核心修订内容涵盖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多个环节。
根据新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需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资金使用方面,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并规定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条件与审批程序,例如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产品需满足保本、高流动性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
对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新办法细化了视为变更的情形及相应的审议与披露流程。例如,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除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外)或实施方式等均需履行严格程序。同时,办法强化了内部监督与外部核查,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
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反映了山东新华制药主动适应监管环境、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效率,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