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该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核心管理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告,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具体方案将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岗位职责及贡献相匹配。其中,独立董事及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将领取由股东会审议确定的固定津贴;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将依据所任具体职务及公司内部规章确定。制度同时规定,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问题对财报进行追溯重述,或董事、高管因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对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追回。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东方生物在公司治理与长效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有助于将管理层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