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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 为H股上市铺路

中访网数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于近日公布了其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草案显示,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并计划于【】年【】月【】日完成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的上市。此次章程修订旨在适应公司A+H股双地上市后的治理需求,并符合两地监管规则。

核心修订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在董事会结构上,公司明确董事会由12人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章程强化了中小股东权益,规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且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也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其成员至少为3名,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

此外,章程草案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并设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在股份回购方面,明确了董事会可在特定情形下(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等)决议回购股份,但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公司还计划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以降低其履职风险。

此次章程修订是芯原股份推进H股上市的关键步骤,旨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化公司治理体系,为未来在港股市场的运作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对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