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了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监督机制。根据新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应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且主任委员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被赋予多项核心职权,包括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活动、风险与合规状况,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内控制度与执行情况等。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就财务会计报告、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解聘财务总监等关键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建立了履职保障机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其行使职权。此次工作细则的修订与实施,标志着浦发银行在公司治理,特别是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方面,迈出了更为规范与严格的一步,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