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获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与决策流程。根据制度,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以强化业绩联动。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制度建立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规定若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此外,公司鼓励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将依据行业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通胀水平等因素对薪酬进行动态调整。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