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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访网数据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于近期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确定标准、管理机构及调整追索机制。

根据制度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分为董事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两类。其中,非独立董事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按高管薪酬方案执行;未兼任者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样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亦不低于50%,其水平需与市场、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相匹配。

制度强调薪酬与公司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相结合,并建立了绩效薪酬的考核与发放机制。绩效薪酬的发放将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紧密挂钩。公司可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递延支付。此外,制度设立了严格的薪酬止付与追索条款,若出现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相关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公司有权减少、停付未发薪酬或追回已发薪酬。

该制度的通过,标志着蓝色光标在公司治理与高管激励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其利益与公司长期价值及股东利益深度绑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