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适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确定参考行业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绩效评价由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追溯重述财务报告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管违反义务造成损失或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减少或停止支付未付薪酬,并追回已付部分。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