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56名,代表股份927,983,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61%。 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含发行股票种类、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安排、决议有效期等子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增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议案10至议案19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