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6-06-05 00:4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瑞合西一路7号院会议室召开。出席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1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39,745,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939%。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以99.8359%的同意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99.8257%的同意票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以95.1708%的同意票通过。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两项修订章程及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均以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均未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未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